我們是一對台北的情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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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事隔快一個半月,趕緊來把過程記錄下來,以免之後就漏掉了。其實之前一直跟幾對熟識的夫妻在打嘴砲,看有沒有辦法可以約一個B(♂)的生日派對,可是總是無法成行。B&B平日比較有空,偏偏我們假日才有空。眼看B(♂)的生日將要過去,沒想到這天來了一個天上掉下來的颱風假,我們一直到當天的中午才敲定下午約出來照相。其實我跟我女友私底下常常照相,而B&B看了照片也感到很有興趣,所以這次也算是B&B第一次體驗女女旅拍。B&B當天還特別穿得比較正式,想說可以順便拍一些「正常的」照片。

開了房間,B&B如獲至寶地發現了原來房間設有KTV系統,於是在我準備器材的同時,B&B已經開心地唱起歌來。剛開始因為大家都還沒有脫衣服,所以我原本想說拍一些比較「唯美」的照片,讓B&B可以跟親朋好友分享。無奈已經太久沒有拍這種正常情侶照,拍著拍著總覺得好像哪裡不對味。後來硬把我女友抓進來,也還是不對味。

後來請兩位女主角脫了,嗯,馬上就開始有靈感了。由於我怕嚇到B(♀),所以一開始先拍一些口味比較清淡的姿勢(腿之類的)。也許是口味太淡,不然就是B(♂)實在太愛唱歌,在我拍照的同時,其實B(♂)也一直專心地提供現場演唱的服務。

不過變態總是會找到出路的。

在我提出要到撞球台上面拍攝的時候,嗯,大家的主意就越來越多。剛開始只是拿球竿充當道具,後來就出現了「雙頭龍」。到最後連B(♀)所喜愛的雞蛋花也加入現場。當B(♂)專心地想把花固定在B(♀)後門的時候,B(♀)終於表達出她的悔意:早知道就不摘那些花了~。

之後當然連跳蛋都拿出來了,邪惡的B(♂)還開心地裝入電池,開始企圖「遙控」兩位女生。拍到最後,當然就是經典的兩女共侍一男的口交畫面,讓生日快到的B(♂)有點福利。拍著拍著,時間已經快接近尾聲,偏偏我看著兩位女生專心服侍著B(♂)小弟弟的畫面,開始有點忍不住。於是我把我女友抓來,請她幫我口交。沒想到這一口交,兩對都做起來了。

尷尬的是,其實時間已經很趕,尤其B&B需要趕回家接小孩。於是兩邊都算草草了事,B&B連泡澡的時間都沒有,趕緊沖了一下,匆匆道別之後,就全速開車離開。我們在後面沖完,才離開旅館去覓食。

當天晚餐是在附近吃了一家小火鍋,味道不錯,算是意外的驚喜。如果之後有再去開房間,我想我們應該還會再次光顧的。

今天蘋果日報的頭條是「裸拍族 攻入捷運 依法可罰6千」,文章內容可以請讀者自行去閱讀。對於蘋果記者來說,沒有圖就無法看圖說故事。以之前從皮繩同好聽來的經驗,我猜記者應該是假意只是要訪問拍攝者的心得,然後沒想到刊登出來卻是把裸照都一併貼上去。
 
當然這些都不是重點,現在該論壇哀鴻遍野,一堆會員如同擠兌般地要求網站管理員刪圖刪文章(因為該網站貼了就無法自己刪除)。但是站長也站出來喊話,強調該網站是個合法註冊於美國加州的成人網站(雖然之前查,會發現其實是註冊在台北,不知道後來有沒有改)。但是受訪者,會因為接受過記者訪問而留下聯絡方式,台灣方面至少可以從這方面取得受訪者的身份。其他會員,就要看該主機商的處理態度了。如果主機確實已經跟台灣完全切割,而必須仰賴美國方面協助的話,由於有收費的行為,無論有沒有營利,根據美國及加州法律,有收入都必須申報的情況下,對方也許會受理而把站長身份給挖出來也說不定。
 
我想我該說的,之前在論貼圖論壇應該都已經說了,貼圖行為在台灣,就是違反台灣法律,這跟主機設在哪裡沒有關係。至於夢想想要靠台灣著作權法阻止照片被盜貼的美夢也可以醒了,因為如果在台灣可以告人,那麼檢調就可以辦你。

這次風聲過了,大概各種子又會繼續滋長,至於下次會在哪裡發芽,那就不得而知囉!
其實經過了那麼久的時間,早就可以不用寫出這段歷史。以我以前報喜不報憂的慣例,這應該會是一段永遠被埋藏的小故事,不過現在想想,有時候不好的經驗反而更能讓剛接觸這塊領域的人警惕並思考一下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那該如何反應處理。經過了五年,早就人事已非,所以我也比較不用顧忌到當時的對象會觀看到這篇文章的反應或感受了。

當初會與對方有接洽,其實也是對方透過某BBS的站內信,表達出想與我們認識的意願。當時我也才剛開始寫聯誼部落格沒多久,不過對方也是因為我的文章而想要進一步認識我們。那時候,老實說,我的聯誼經驗也很有限,總覺得這圈子能遇到同好很不容易,所以不大願意放棄每一次的機會。

當時聊天的時候,對方很客氣也很有禮貌。雖然有出現聊天中對方有點自豪地(但錯誤地)使用了某些英文,卻不知道其實我有英文背景的小插曲,不過這並不大影響整件事的發展。在對方熱情邀約之下,我們也達成同房不交換的協議。那時候我有點擔心場面會冷,還特地約了我們熟識的單男助陣(當然事前也先徵求到對方情侶的同意)。

中間的過程其實正如同預期地,有點冷,甚至我們帶來的單男也無法順利地在對方女生面前勃起,不過其實這都不是什麼特別的事情。讓我們感到不愉快的是,當我跟我女友做完的時候,我女友正好還躺在床上。對方的男伴居然跑來,將下體(還好有戴套)抵在我女友的陰道口,問我女友:「可不可以讓我插一下?」。其實我跟我女友當場都有點愣住,當初會達成同房不交換的協議也就是因為我女友對對方男生不是很感興趣的緣故。不過在對方都經抵在洞口,而且我女友也懶洋洋地躺在床上的情況下,我女友也就想說:算了,你想插就插吧!

於是對方很高興地開始了抽插動作。當他賣力地動的時候,還問我女友有沒有感覺。而我女友也算是很不給面子,就笑笑跟對方說:「沒有!」。當然,當時場面變得有點尷尬,導致對方也做不下去,後來大家沖澡完就各自鳥獸散了。

其實這一個極短的故事正透露出了我們犯的兩個錯誤。第一個就是,其實聯誼對象非常好找,難找的是適合的對象,所以千萬不要認為難得遇到同好而委曲求全,寧可慢慢挑選,找到談吐與感覺都符合彼此要求的對象(即使這樣都不見得能順利了,更何況一開始對對方條件就不滿意的情況下)。第二個就是,不要認為在任何情況拒絕對方都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當對方決定不照劇本脫稿演出的情況下,有時候一剎那的遲疑,對方很容易就得逞了。今天是因為我跟當時的女友對於性交有著比較大方的態度,所以沒有造成很大的問題。試問如果今天好不容易說服了自己的女友來個同房不交換,結果發生了被一個自己完全沒有興趣的人插入的情況的時候,你跟你女友當下要怎麼應對?事後要怎麼面對?

也就是因為如此,我跟我現在的女友都還不敢單獨跟不熟識的夫妻情侶見面。因為我認為我現在的女友還沒有那種心臟能去面對聯誼發生的各種突發狀況。連我們跟認識多年的老朋友一起聚會都還可以發生被單男偷拍的鳥事情,完全陌生的對象只會對我的新手女友造成更大的心理壓力而已。

事隔五年,希望我們當時的真實經歷可以給對這世界嚮往的人,有個思考的方向及空間。
其實突然讓我文思泉涌的原因是來自於一個女人,這女人的無法理喻,讓我忍不住想要吐槽。老實說,這故事不適合放在這邊,因為這邊其實是我抒發性與聯誼的主要地方,其他主題我比較不願意放,一來是怕模糊焦點,二來是覺得這有關個人隱私。但是這地方由於跟我平常的交友圈是完全分開的,所以不能放在本尊部落格的東西,反而這邊是一個非常合適的地方,因為完全不怕被當事人看到,所以就讓我自私一下吧!

這個週末是中秋連假,我剛出國回台。無奈手機響了好幾次,一開始是無來電顯示,後來就是本尊來電,我也知道是誰打的。我不想接,我也故意在LINE跟對方說:我還沒回台灣,不方便接漫遊。對方還可以在LINE留言說:「你那答鈴聽起來像是你在台灣啊?你是不是在台灣?」,看到這句話,我脫口而出的形容詞「神經病」也只是正好而已。

這位女生,讓我簡稱之為H吧,是在月老銀行認識的。這也是因為當初跟前女友論及婚嫁之後慘遭淘汰,心灰意冷之餘,上了月老銀行網站想多認識一下異性(在上面也真的認識了不少奇葩,以後有空再一一道來吧),而在上面認識了H。

跟對方聊一陣子之後,也約出來吃過一兩次飯之後,我認為對方完全不適合我的觀念,所以也就沒有很積極再繼續約,久而久之,也就沒有聯絡了。

我以前就已經提過,在我尋找交往對象的時候,我就已經會跟對方坦白承認我對性的態度,包括我拍裸照的興趣以及開放性關係的觀念。這位H是一位虔誠的基督教徒,在言談中常常表達出對性關係隨便女生的不屑態度(套一句她講的話:她們最好都得病死光光)。所以我也根本沒有打算跟她講我這一塊的事情,因為我知道她絕對無法接受。

中間又過了大概快一年半,在一次偶然的機會,她在LINE上面傳了訊息給我,她應該是誤以為我是另一位朋友,就這樣我們又恢復了聯絡。在寒暄之後,我們就聊起對方的近況,我提到了我有了一位穩定交往女友,可是她卻馬上跳過這話題開始跟我約吃飯。我那時心裡大概有個底,知道她應該是有男友,卻又不想承認。當然因為我想看看她葫蘆裡賣什麼膏藥,所以我也沒有單刀直入問她到底有沒有男友。

後來吃飯是順利的,聊天之中,H不斷地透漏對我的好感,甚至不斷地強調她覺得我很「帥」。老實說,從小到大,我自己幾斤幾兩重,我還有自知之明,我有許多優點,但是帥,抱歉,我知道我是稱不上。而當天,我也就直接跟她提到我私底下的性生活這塊。當下,她有點震驚,而其實我也有點想要讓她知難而退的用意。

那次見面之後,H又有約我去唱歌之類的場合,但是我都委婉地拒絕了。直到有一天,她半夜三點打給我,她劈頭就跟我說:「你以後只跟我做好不好?」。我那時候一聽愣住了以為我聽錯了,所以問她:「你說什麼?」(畢竟我們從來沒有發生過關係啊)。原來她的意思是說,叫我跟她交往,但是答應她,交往之後只能跟她發生性關係。我心想:我神經病啊?我現在的女朋友都容許我跟別人作愛,妳叫我改跟妳在一起,然後只能跟妳作?就算是林志玲、安心亞之流,我都不可能答應了,何況是妳。

於是我算是斬釘截鐵地拒絕了她,她當下好像有點不能接受,她大概以為以我這麼好色的程度,她都端出大菜了我居然還拒絕。但是我們那時的對話也就結束了。第二天,H又打來跟我道歉,說她喝醉了,希望沒有給我造成困擾,不過有趣的是,她記得她問了什麼,也記得我的回答。她說:「這樣也好,至少明白地知道了答案」。

我從來不接受什麼喝酒可以裝瘋之類的藉口,我相信她本身就有一定的想法,只是也許藉由喝酒,讓她有那個勇氣可以來問我。我也從來不認為女生主動追男生有什麼不對,老實說,我歷任女友每一個都是主動跑來追我的,我也從來不會因為這樣就不珍惜對方。但是她讓我最不能接受的是,明明自己有男友,也知道我有女友,還跑來玩這種遊戲。而且平時還喜歡打著宗教道德大旗,這就是她踩到我的第一條紅線。

中間冷靜了一段時間,H偶而也會跑來找我幫一些小忙,也有大雷雨的半夜,請我去她家搬床墊到隔壁房間的這種請求。我馬上說:沒問題,但是我明天中午再去妳家幫妳搬好不好?當然,第二天早上就接到電話說她已經一個人搬好了。

後來,H跑來說要介紹一位朋友跟我認識。長話短說。原本只是要我接的一個案子,變成對方希望我入股。我一開始就拒絕了,但是在H不斷地說服之下,我才答應了。不過在合作了一陣子之後,撇開專業的東西不談,其實在這中間,我發覺我與對方的理念及態度有著極大的差異,而中間遇到許多小事情的累積之後,我開始萌生退意。於是在出國期間,我透過LINE跟她以及另一位合夥人提出退出的意思,對方挽留了一陣子也算是能夠理解我的求去(我編了一個合情合理的理由)。回國之後,正好是中秋節連假的週末,我實在提不起勁跟H接洽,所以就在LINE謊稱說我會在連假完才回台灣。

這也就是整件事一開頭的起因。再來就是一開頭我所提到的,H的來電。

H是一位面貌身材姣好的女生,那麼為什麼還需要在月老銀行上面尋找對象呢?我想應該可以從這些事蹟找到一些端倪。其實這些事我一直都沒有說出來,甚至連我女友之前都不知道。主要原因是因為我不想要給人家一種印象說,是因為一個女生主動來跟我示好又被我寫文章羞辱了一番。其實我一直都很欣賞主動出擊的女生。這一連串事件讓我感冒的重點不在於女生主動與否,而是,一、她打著宗教道德大旗,私底下的作為卻我覺得更不道德。二、她根本不懂得尊重人。要不是後面發生了這些事,讓我真的覺得遇到了神經病想要抒發一下,不然我本來不打算跟任何人講。
隔了那麼久,終於又更新了。其實一直有一件事不吐不快,拖了那麼久,我覺得還是要正視這件事情,不然後面的東西都像便秘一樣塞住,寫不出來。其實這次應該算是一個開心的聚會,因為總共有六對夫妻參與了這次的盛會,尤其大部分都是認識許久的熟面孔,所以看到老朋友更是令人開心。前面聯誼的事情一如往常,就是玩樂的玩樂、照相的照相,我這次特地帶了繩子來幫一些有興趣嘗試的女生來綁了一下。尤其B&B的太太對繩子更是情有獨鍾(聽說只要丟繩子給她,她就會有反射動作),所以她這次就被綁起來然後被大夥兒輪姦的一番。聚會結束後,大夥兒還開心地去吃了晚餐才離開。

可是這次聚會讓我印象深刻的卻是之後第二天發生的事情,而問題就出現在我們當天所找的其中一位外籍單男身上。其實聚會當天,我們也沒有特別去關心單男,因為有一位是熟面孔,而另一位是有點害羞的一位法國單男(簡稱之為A吧)。當大夥兒在忙碌的時候,他瑟縮在一角,我當時還問他為什麼不加入?他靦腆地搖手說不用了,我還特地幫他跟正在忙碌的夫妻溝通,讓他有機會能夠加入。沒想到A後來就是這次事件的男主角。

這一切就是第二天發生的。由於要保護消息來源,所以在這邊我就不詳細公佈我們發現的經過。簡單地講,就是某人貼出了一堆女生肉體橫陳的照片,而我們一看就知道這是我們當天的照片。由於當天有拿相機的只有我跟E&A,而我們兩人都還沒回到家,更甭論有時間處理聚會當天拍攝的照片了。而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這是A趁大家洗完澡,不注意的時候,拿起手機偷拍下來的照片,然後之後就拿照片跟朋友分享他當天有多勇猛之類云云。

好啦,這東西一看我們就傻了。天知道他到底拍了多少照片?!我本來對在台灣的所謂「外國人」沒什麼好印象了(其實也是因為台灣女生太好客,連我在美國的時候都遇到有白人男生「慕名而來」,特地要我介紹台灣女生),發生這種事,我更是火冒三丈。問題是能怎麼辦?告對方妨礙秘密?誰想要為了這種事情跑法院,然後讓在庭上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們那天在玩群交?這可是要把真名跟戶籍地都列出來的啊!而且算勝訴又如何?易科罰金加民事賠償?對方拍拍屁股回法國怎麼辦?是真能拿對方如何呢?真的遇到了才覺得聯誼出了事還真沒保障。

大家討論的結果就是:找對方理論。所以就找律師出面跟對方溝通啦!唯一讓人欣慰的是,A的犯後態度良好,除了再三保證他當天只拍了那不露臉的三張照片(其實我女友有隱約露了半邊臉),甚至願意當面向大家道歉。想一想,這樣也就算了,鬧大了,對大家也不好,總不能衝到延吉街去把對方拖出來打一頓吧?


所以後來看到一些新聞媒體報導某法國主廚怎樣怎樣,我都忍不住會從鼻孔哼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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